F20道路工程K1+474处新建及改建雨水排口工程-施工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7

依据绵阳经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048号及相关规定,绵阳经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F20道路工程K1+474处新建及改建雨水排口工程-施工 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特邀请单一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并参加协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F20道路工程K1+474处新建及改建雨水排口工程-施工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0511-TK089(集采348-QW-A106-施工;

三、采购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四、采购项目简介:经开区 F20 道路工程位于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端,北起群丰东街终点,南至木龙河,大致呈南北走向,全线长 4080m,道路规划红线宽 28m,设计时速 40km/h。绵阳市经开区 F20 道路工程在桩号 K1+474 处将新建排水口将雨水排放口至涪江,以重力流的方式排入涪江,缓解该区域集雨内涝问题,根据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F20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成果,雨水排放总流量为 18.04 m3/s。本次穿堤工程位于涪江绵阳城区塘汛段防洪堤桩号 2+964 处(美亚电站尾水渠加高段),上距美亚电站尾水渠 150m。工程由箱涵、出口陡坡段、消力池及铅丝笼护脚组成,工程涉及堤防顶破堤长度 43.5m。箱涵出口坐标为东经 104°4844.83〃,北纬 31°2317.78〃,箱涵底高程为 431.49m

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根据区管委会要求,使用原项目F20道路工程监理单位,保证项目服务质量、工期不受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关于印发<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绵经投发〔202048)相关规定变更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山东黄河东平湖工程局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2供应商应具备建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七、协商地点: 绵阳经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八、本采购邀请以公告形式发布(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绵阳经开投资控股集团官方网站(www.myjktk.com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绵阳经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527

联 系 人: 赵女士

联系电话:0816--2975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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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0道路工程K1+474处新建及改建雨水排口工程-施工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7

依据绵阳经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048号及相关规定,绵阳经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F20道路工程K1+474处新建及改建雨水排口工程-施工 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特邀请单一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并参加协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F20道路工程K1+474处新建及改建雨水排口工程-施工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0511-TK089(集采348-QW-A106-施工;

三、采购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四、采购项目简介:经开区 F20 道路工程位于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端,北起群丰东街终点,南至木龙河,大致呈南北走向,全线长 4080m,道路规划红线宽 28m,设计时速 40km/h。绵阳市经开区 F20 道路工程在桩号 K1+474 处将新建排水口将雨水排放口至涪江,以重力流的方式排入涪江,缓解该区域集雨内涝问题,根据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F20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成果,雨水排放总流量为 18.04 m3/s。本次穿堤工程位于涪江绵阳城区塘汛段防洪堤桩号 2+964 处(美亚电站尾水渠加高段),上距美亚电站尾水渠 150m。工程由箱涵、出口陡坡段、消力池及铅丝笼护脚组成,工程涉及堤防顶破堤长度 43.5m。箱涵出口坐标为东经 104°4844.83〃,北纬 31°2317.78〃,箱涵底高程为 431.49m

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根据区管委会要求,使用原项目F20道路工程监理单位,保证项目服务质量、工期不受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关于印发<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绵经投发〔202048)相关规定变更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山东黄河东平湖工程局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2供应商应具备建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七、协商地点: 绵阳经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八、本采购邀请以公告形式发布(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绵阳经开投资控股集团官方网站(www.myjktk.com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绵阳经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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