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保密防线,公民人人有责
发布时间:2026.04.29 信息来源:保密观 保密工作杂志 文章作者:
鑫耀产融集团全体党员干部职工:2026年4月15日至5月15日,是第38个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为全面贯彻保密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工作要求,持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保密责任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安全履职能力。鑫耀产融集团纪委现梳理了部分失泄密典型案例,供全体人员学习、警示。
案例一 违规透露涉密经济数据
伍某在某中央企业金融机构工作期间,违反保密规定,将其在价格监测分析专家咨询会上知悉的、尚未对外发布的涉密统计数据25项,向证券行业从业人员魏某、刘某等15人故意泄露224次。经鉴定,上述25项统计数据均为秘密级国家秘密。最终,伍某因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
案例二 企业公开宣传放松审查
某杂志社组织评选先进典型人物,某军工企业向该杂志社报送候选人的有关情况时,未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导致含有涉密内容的先进事迹在杂志中刊登。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对刊登涉密内容的杂志进行了销毁,没有造成严重的泄密后果。
案例三 涉密通知违规发微信群
2022年3月,某集团印发一份秘密级通知,要求逐级传达落实。集团下属三级企业员工屈某,平时接触国家秘密较少,保密意识不强,遂将通知发送至生产线微信工作群,造成泄密。案件发生后,屈某被给予警告处分、扣减绩效工资处理。
案例四 新闻宣传审查不严致泄密
2015年,某集团所属G公司参加地方有关会议并需在会上作交流发言。会前,公司办公室主任陈某通过QQ邮箱将发言材料电子稿发送给会议主办方、该市某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严某。该发言材料包含了该公司承担的一项涉密项目情况,但发言稿未标注密级,也未经保密审查。会上,公司副总经理朱某按发言材料现场发言,并提及了该涉密项目情况。此后,主办单位汇编了会议材料,市晚报对会议进行报道,均未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导致涉密项目相关信息被刊登在该市晚报上,给相关工作造成被动。
案例五 使用互联网图文识别小程序识别涉密项目文件
2022年,C集团某分公司承担一项涉密项目,为让项目现场负责人曹某、工作人员李某协助起草有关材料,该单位工作人员刘某将项目涉及的一份机密级文件中的第1页、第6页、第8页交曹某、李某阅看,并明确要求严禁将文稿带出办公室,严禁拍照、复印。期间,李某在刘某与曹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手机对上述页码文件拍照,并通过图文识别小程序转换成电子文档,用于起草材料。案件发生后,李某被给予警告处分,扣除部分年度奖金,该分公司负责人被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案例六 定密管理不当导致泄密
2023年,A集团下属某公司收到集团印发的机密级《工作要点》后,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蒋某依据该文件起草本公司《工作安排》,但未确定为国家秘密,经公司相关领导张某、吴某审批后,通过公司非涉密OA系统分发至公司各部门及所属15家企业,所属企业又分发给内设部门。经比对,该公司《工作安排》与集团《工作要点》重复较多,内容涉密。案件发生后,吴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张某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蒋某被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来源:保密观、《保密工作》杂志